□通訊員 鐘振強 記者 劉江浩     
  本報訊 儋州一男子在燒烤園鬧事,110指揮中心接到報警後指派民警前往現場,該男子竟然揮舞菜刀割傷民警。近日,儋州法院一審以妨害公務罪判處該男子有期徒刑1年。
  據介紹,2013年12月5日零時許,儋州市公安局110指揮中心接到報警稱,有一名女子在那大鎮中興大道甜蜜蜜燒烤園被人毆打。執勤巡邏民警李宗、符仲邦按照指揮中心的指令,帶領協警羊萬才、符程前趕到甜蜜蜜燒烤園進行處理。此時,李宗等人再次接到指令稱被毆打的女子在人民中路夢鄉園娛樂城。於是,符仲邦與羊萬才便趕去夢鄉園娛樂城找該名女子瞭解情況。李宗與符程前留在甜蜜蜜燒烤園繼續走訪時,該燒烤園保安童筆義跑過來向李宗報案稱其被男子李某持刀追打。李宗與符程前來到燒烤園門口處,看見李某等3名男子站在該處走來走去,李宗表明身份後,要求其接受檢查。在檢查李某時,發現李某身後帶有一把菜刀,符程前依法要將該菜刀扣押,李某當即拔出菜刀,將菜刀舉至頭頂。李宗見狀,立即與符程前上前控制李某,並要求李某放下手中刀具,李某不肯,揮舞手中的菜刀將李宗的右手掌割傷。後李宗與符程前把李某的菜刀奪下並將其控制住。
  經儋州市公安司法鑒定中心鑒定,李宗所受的損傷已構成輕微傷。
  儋州市法院認為,被告人李某以暴力方法阻礙國家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,並致1人輕微傷,其行為已構成妨害公務罪,應依法懲處,故依法判處李某有期徒刑1年。
(原標題:持刀割傷出警民警儋州一男獲刑1年)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ti73ticjuf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